持有房屋除了當初購買的支出之外,每年仍有 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貸款利息等必要支出。如果您持有的房子已經出現以下幾種情境時,建議您考慮售屋:
1. 有資金需求或調度上的壓力
2. 長久未曾移轉,增值稅賦高,恰有政策性優惠稅率推出。
3. 看好比持有原屋更好投資報酬率的商品,擬轉換投資標的物。
4. 工作調任或移民,無暇且無人力再照顧。
5. 飽受房屋老舊維修之苦,而此時正逢買氣上揚,房價止跌回升時。

除了個人或家庭有財務調度壓力,且不太需要用到房子時的考量外,思考出租或出售,可從房屋持有成本與增值潛力來考量:
1. 租金調降壓力大,當租金收入無法抵付房貸支出,不能達到房子自己養房子時。
2. 預期售屋所得的應用可換取更高報酬率的理財標的時。
3. 估算土地增增值稅賦金額甚高,想利用減半優惠期間出售,節省稅賦支出。

目前一般的售屋處理途徑,大致有下列幾種:
1. 委託親朋好友代為尋覓
2. 委託大樓管理員或其他街坊鄰居留心合意人選
3. 在社區、街坊或鄰近村里公告欄張貼吉屋求售紅紙條
4. 刊登報章廣告
5. 委託仲介公司銷售

如果有意自行處理銷售事宜,可以張貼紅紙條、刊登報章廣告等手法進行,不過,這種方式可能會遭不肖房屋公司「掃街處理掉」,或購屋者電話探詢、登門拜訪等情形。好處是比較容易廣為告知,對比較有閒,同時又想瞭解房屋銷售的人,可以滿足其成就感;壞處是需要時間過濾瞭解。

而委託仲介公司銷售處理,對生活在都會區的上班族而言,時間成本是其重要考慮,另外仲介公司的專業人員可將房屋標的物相關資料調查清楚,節省購屋的探尋疑問,相對有利於本物件的處理銷售。儘管房屋仲介公司也需透過廣告刊登、紅紙條張貼及店頭銷售等方式處理,唯因銷售人員相對較能掌握購屋者心理和銷售技術,處理上自然比一般人來得專精、有效。

不過仍須選擇信譽良好的房仲公司,簽立委託契約時留心雙方權利義務條款,發生購屋糾紛時才能確保本身權益不致受損。

資料來源: 信義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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