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程進度付款方式者,只要工程進展至某一程度,購屋人即應依約定款額繳款,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必須工程完成後購屋人才要付款,所以購屋人不僅可以控制工程進度,也可督促建商準時完工。

但是依照工程進度付款也有缺點,當建商快速趕工時,繳款可能密集而來,幾天之內連續繳款,購屋人如果資金不足,勢必負擔沉重,甚至構成違約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購屋人也不能要求建商的建屋工程不要趕得太快,只好硬著頭皮繳款。

而按時付款的話,只要時間一到,購屋人即需付款,這種付款方式最大的好處是購屋人對於自己的資金可以有充裕的規劃,不至於被建商快速趕工而弄得繳不出錢而造成違約。但相對的,按時繳款也有缺點,因為只要時間到了購屋人就必須繳錢,所以往往建屋工程遲延許多,仍然必須按時繳錢,這是契約所定的義務,購屋人不得不遵守。

購買預售屋與中古屋最大的不同是預售屋不能像成屋一般,有現成的房子可供購屋人實際查看房屋現況,消費者該如何了解所購買的房屋到底長的什麼樣子?

對於房屋面積所包括的範圍,購屋人打算購買五十坪左右的房屋,實際取得房屋時,主附屬建物可能四十坪都不到。因此,購屋人應要求建商在契約書內註明室內面積的確實坪數,然後了解分攤的公共設施有哪些?面積各約多少?對於「大公」部分的公共設施,例如地下室、屋頂陽台的使用如何約定?附建的車位是單獨產權?還是將附建的防空避難設備兼做停車場使用?如果房屋契約並未註明室內面積若干,購屋人只有自行查閱建築許可的建造執照附具的平面藍圖,核算室內面積及公共設施所佔的面積比例,再決定是否訂購了。

事實上,每個購屋人的需求都不同,有人是看中有多種類、大面積的公共設施(休閒娛樂設施)才購屋;有人是考慮自己使用的室內面積大,而不在乎公共設施是否完善;無論如何,對於自己所購買的房屋,必須先了解其屬性、定位,更應對公共設施的比例及其分攤的土地持分有所約定,才是自保之道。

資料來源: 信義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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