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曾桂香╱特稿】

政府宣示嚴打房市炒作,動作一波波;先是暫停釋出國有地,緩售公股銀行的資產土地,接著央行、金管會進行某程度的金檢動作,要各行庫提出房市及土地投資者大筆貸款往來的資料,財經部會祭出各種招數,其實就是針對性的,就是要對房產投資客採取緊縮的選擇信用管制。不過,這些政策真能阻絕市場哄抬房產價格嗎?會不會打擊到的是一般中產或小資產階級,而非真正炒作的大財團?

從如今財經部會提出的方法,特別針對的是投資客個體戶,表面上來看,對無殼蝸牛或只有一小間房屋安身立命的小百姓,似乎公平,但保險公司或其他大型的建商或土地持有者,政府的對策是什麼?財長今天說,空地稅不必課,房屋稅要調整,對財團大戶來說,大筆收購土地,利用各種題材炒區域房市,因財團資金雄厚,持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資金問題,但卻不必繳付空地稅,這或有財政部的專業稅政的考量,但看在小百姓眼中,公平嗎?

目前政府財經部會責成公股及泛官股行庫,找出房產投資客,限制貸款融資條件,但何謂投資客,相關部門眾說紛紜,不少銀行則用持有戶數來定義,有的說兩戶以上,有的說三戶。用戶數來認定適宜嗎?在中南部三戶與台北的三戶,能一視同仁嗎?政府對投資客的定義,能夠公允嗎?而如果以持有時間來算,政府也應該說打擊「投機客」,而非投資客,因為現在民眾買屋多少都會自住兼投資,如果只要有投資目的或想法,政府就要打,但幾乎形同政府要與「全民為敵」。

台灣房屋發言人謝萬雄表示,台灣目前房屋自有率目前高達87%,許多人都擁有不止一戶房子,但有的給子女住,有的給父母住,有的是用來當作度假的第二屋,有的是用來出租養老,有的是留著作為出國子女回國時可以居住,如果擁有房子,想買二戶或第三戶就被列為政府打壓的對象,那麼政府要打的對象就難以計數。

事實上,即便是純投資,但著眼於長期增值,長期持有,其實情況也就到銀行存款一樣,只是用不同工具而已,這類投資人如果也遭無情打壓,那麼是不是其他非銀行的各種投資或儲蓄行為也應一併受到懲罰,更重要的是,能夠有壓抑財團炒地的政策出來,否則難做到令小百姓心服口服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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