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型產品當道,房仲業者統計關鍵字搜尋排行統計,發現頂加(頂樓加蓋)、透天(透天店面)、挑高(套房)搜尋最熱門,位居關鍵字排行榜前3名,顯示在低利時代,兼具自住與收租的產品,讓許多購屋者大感興趣,不過,專業房仲提醒,頂樓加蓋出租屬於違法行為,就算是既成違建,也可以即報即拆!

■ 頂加產品受歡迎 84年前就地合法

  信義房屋統計近2年網路關鍵字搜尋排行,頂加(頂樓加蓋)從去年的第4名躍居第1名,透天則是首度入榜就高居第2,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分析,「這是由於收益型產品大受網友歡迎!」

  但是,頂樓加蓋到底合不法?可不可以買?根據建築法規,民國84年1月1號以前蓋的就算合法,但是為什麼還是有部分84年以前的頂樓加蓋,面臨報拆的命運?房仲業者建議,下訂簽約前多打聽,免得投資泡湯不打緊,被舉發拆除更是得不償失。

  根據消防與建築法規規定,公寓頂樓的空間,是作為避難平台使用,不得增建,根據「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民國84年1月1號以前的頂樓加蓋,是屬於既有違建,被列為“緩拆”,原則上不會拆除;而84年1月1號以後加蓋,一但舉發就必須立刻拆除。

■ 頂加出租違法 即報即拆有風險

  不過,想利用頂樓加蓋出租賺錢的投資客,一定要注意,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規定,頂樓加蓋是不能用來出租的,但是由於判定困難,之後便規定只要超過2個房間,就算是有租出行為,就算是違建,因此,即使是84年以前的既有違建,依然有被報拆的風險!

  房仲業者建議,購買前一定要先看是不是84年1月1號以前蓋的,還要取得分管使用同意書,因為萬一樓下住戶要求取回使用所有權而檢舉的話,就得面臨拆除的風險,想要投資頂樓加蓋來收租賺錢之前,一定要考慮再三,是否有拆除的風險,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資料來源:網路地產王     回首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li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