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中古屋買氣持續上揚,各地屢傳購屋糾紛,其中不少紛爭起因於買方後悔而違約,房仲業者表示,斡旋金一旦轉為訂金後,就表示已經交易完成,如果反悔不履行簽約,不但會沒收訂金,甚至還要付出成交價2%的服務費。

■ 委託議價成功 交易始生效

  日前一位陳姓購屋民眾,拿出20萬斡旋金委託房仲向屋主議價,房仲好不容易說服賣方答應了,賣方也將20萬斡旋金轉成訂金,雙方並約定好簽約日期,可是陳姓民眾卻在簽約前反悔,並表示說當初只是請房仲“問看看”,並不是一定要買,雙方因此鬧上法院。

  21世紀不動產法務襄理邱創智表示,許多人在簽署買賣議價委託書時,常誤認為只是“問問看”而已,以為沒有法律效力,可是事實上一旦買方簽署買賣議價委託書,委託房仲向賣方議價成功時,這時候的房屋交易就算成功,該委託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雙法必須依規定完成購屋簽約流程,否則就是違約,賣方得以沒收斡旋金;另外,房仲已經履行買方之委託,向賣方議價成功,所以即使買方違約不買,斡旋金不但要被賣方沒收,仍然需給付2%的服務費給房仲。

■ 購屋反悔多 三步驟免糾紛

  21世紀不動產指出,一般購屋族常見反悔原因包含:親友勸阻價錢太貴、小孩購屋後家長反對、家長為小孩購屋後、貸款額度出問題、屋況沒有看清楚。

  如果要避免違約的問題出現,提醒購屋者要下斡旋金或是簽署買賣議價委託前,首先要將屋況看清楚,包括週遭環境都要仔細看清楚,並且注意是否有漏水情況或是有其他瑕疵,必要時最好白紙黑字註明或將發生諸如此類狀況時之處裡方案載明清楚;另外,房屋坪數計算的方式,例如權狀坪數、公設比、增建部分等,更是要確認清楚。

  第二就是要衡量自己的財力,購屋前可以先詢問代書以及銀行,查詢購屋貸款額度是否足夠,並分析自己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每月所負擔的金額,最好不要超過總收入的1/3,以免負擔過大;第三,思考再思考,因為買屋不是小數目,從幾百萬到數千萬不等,斡旋金動輒也要10幾萬起跳,都是購屋者辛辛苦苦賺得的血汗錢,所以購屋前一定要再三評估,切忌一時衝動。

 

資料來源: 網路地產王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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