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價放不停,租屋市場也受到影響!根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過去2個月,租屋提前解約的案例暴增3倍之多,同時也發生多起租屋糾紛,崔媽媽提醒租屋者,簽約前一定要詳讀房屋契約書,以免當了冤大頭。

■ 繳不出房租 違約率增加3倍

  在竹科上班的電子工程師小林,原本每月的薪水加分紅,年薪上百萬,租了個1萬2的小套房,生活相當愜意,不過自從公司開始放無薪休假以來,房租繳不出來,只好提前與房東解約,換便宜一點的房子,。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這種情況這幾個月相當常見,最近租屋的人減少了,不過提前解約的人卻暴增,以往每個月只有7、8件的違約情況,但是過去1、2個月以來,每月都有大約20件提早解約的案例,而且詢問相關提前解約的電話,也多到數不清,馮麗芳說一個月的解約量,大約是過去數量的3~4倍。

■ 提前解約金額 以契約為主

  由於提前解約案件增加,租屋糾紛也隨之暴增,馮麗芳表示通常租屋的違約金是一個月的租金,不過有的房東會與房客玩文字遊戲,尤其制式契約中有“任憑房東處置…”等模糊不平等條款,容易讓房東有不合理的要求空間,超收違約金而租客只好自認倒楣。

  所以民眾在租屋簽約前,一定要用白紙黑字明定違約所要支付的違約金,並且在契約加註「本約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依民法等相當法令辦法」,千萬不要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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