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的交屋,在屋買賣中稱為「現況交屋」,指的就是以房子當下的情況直接交易,不過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提醒民眾,即使買賣雙方都已經確認過屋況是有瑕疵的,正式交屋時,還要注意詳實紀錄瑕疵細節,以免日後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 漏水屋註明清楚 一但發現立刻反應

  江龍名表示,漏水是現況交屋當中常見的問題,假設購買的房屋有2處漏水,雙方達成協議以現況交屋,買方最好還是要在契約書中註明漏水幾處?狀況如何?因為交屋後,若發現其他地方也漏水,就不能算是當初約定的現況,買方可以請求賣方負責。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像是輻射屋或是海砂屋這類的瑕疵,肉眼無法立刻察覺,民眾若在入住後的五年內發現,得以向賣方申請賠償;而根據民法356條,買方發現瑕疵後,必須在半年內通知賣方,若是超過期限,就視為承認受理瑕疵。

  不過雙方在6個月的認定期上會有所疑慮,所以買方一但發現瑕疵,最好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告知賣方發現的時間,而必要時需請技師依照瑕疵之狀況,推斷瑕疵出現的時間,以判斷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 拍照詳實紀錄 建立彼此認知

  除了建物的問題之外,現況交屋有時候也包含家具、裝潢,買方最好把賣方答應的項目,逐一列出,並且拍照存檔,附在契約書內,以確認彼此對於現況交屋的認定,減少後續交屋的糾紛。

  此外,房仲業者在交屋時,都有點交確認單,買方一定要多花點心思逐一檢查,包含水壓是否足夠,水電、瓦斯甚至馬桶是否可用,交屋時多一分細心,交屋後就可以少一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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