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壓房市過熱,又有新措施!未來房屋稅率將採取分級課稅,房屋「評定現值」在一百萬以上的,稅率就會提高,不少人開始憂心,這會不會增加家中的納稅壓力,但房仲評估,以現行的評定現值來看,多數的中古屋都不會受到影響,不至於因此增加支出。
■ 評定現值百萬以上 房屋稅率將調漲
  財政部打算對住家用房屋的房屋稅率,就不同現值高低、採取分級課稅,其中,房屋評定現值在一百萬元以上的,稅率將高於現行百分之一點二。聽到房屋稅新稅制,可會增加家庭支出,不少有殼族開始發愁,但到底有哪些人會受到影響?影響的幅度又有多大?這得從「評定現值」的定義說起!首先,「評定現值」和「市值」的意義界定不同,以目前台北市「市值」千萬的舊公寓來看,房屋「評定現值」很少會超過三十萬。
  因此,除非未來政府拉高「評定現值」,否則即使實施分級課稅,目前舊公寓屋主的負擔,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相對來說,房仲業者評估,目前會因為浮屋稅新制影響的,多數是總樓層高、面積大、屋齡新的房子,才比較可能受到房屋稅新制影響而增加負擔。
■ 樓高新屋受影響 中古大樓不用愁
  因此,屋齡在三十年以上、構造為鋼筋混凝土的舊大樓,房屋評定現值大概都在二、三十萬左右,即使實施新制,也不至於增加房屋稅負擔,這類的屋主不用太過擔心,加上舊大樓的公設偏低,對很多精打細算的購屋族來說,是不可多得的購屋選擇,在這波稅制更動後,舊大樓的房市詢問度,也可望有機會再攀升。
  「面積大、樓層高、屋齡新的房子,通常坪定現值相對較高!」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認為,以新板特區房子的為例,因為大多是這近幾年才完工的高層鋼骨住宅大樓,房屋稅因此會被調升的機會比較大;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也認為,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超過一百萬以上的房子並不多,可能要像帝寶等級的豪宅,房屋稅新制上路後,才有可能會被調升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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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積或高價房屋,將面臨四重加稅壓力。財政部與地方稅捐機關達成共識,最快民國100年時,房屋現值超過100萬元、自用住宅持有面積逾60.5坪者,房屋及地價稅負將雙雙上漲。
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四管齊下對高房價、大面積土地加重課稅的措施,包括:調高各縣市房屋的評定現值,限縮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適用面積,及提高房屋稅率與地價稅累進稅率。財政部評估國庫將可增稅逾百億元。
財政部昨(15)日邀集25縣市稅捐機關就合理調整房屋及地價稅方案進行研商,地方政府也支持中央對高價房屋及土地課徵較重稅捐。
依據會中達成的共識,房屋稅部分屬於住家用房屋將從現行1.2%的單一稅率改為分級課稅,財政部原擬按五級課徵,稅率自1.1%到1.8%。
其中,房屋評定現值低於30萬元者,稅率由目前1.2%降為1.1%,原為唯一獲得降稅利益的族群,但地方稅捐機關統計,每戶一年降稅利益約只有100元,建議簡化課稅級距,因此決議刪除1.1%的稅率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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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屋族未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的優惠將被限縮。財政部與地方稅捐機關達成共識,決定限縮自用住宅土地,按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稅的設籍條件,多屋族首當其衝,節稅空間被壓縮,地價稅負將上升。
依據現行稅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適用範圍以一處為限,但各處的設籍限制,除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須合併在一處設籍外; 土地所有權人的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並不受限。
 
財政部已經決定,未來將比照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的設籍條件,成年子女與父母等直系尊親屬,也都限制須與配偶共同設籍,不能再分開設籍。
舉例來說,甲有五棟大樓公寓,合計面積在3公畝(約90坪)以內,且均做自用住宅使用,甲有二名成年子女並均已婚,依照目前的稅法規定,五棟自用住宅中,甲雖須與其妻子同設一處,另外四棟自用住宅只要分別以其子女與各自配偶設籍,就可全數按優惠稅率課稅。
不過,在財政部決定限縮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強制夫妻只能在一處房地設籍後,甲的五棟房屋只有三棟可以按低稅率課稅;另外二棟在無人可設籍之下,要改按一般稅率繳稅。
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地區面積在3公畝(約90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公畝(約210坪)者,符合土地做自用住宅使用與設籍要件,即可按千分之二稅率繳稅,較一般用地的地價稅輕四倍。
以上述案例為例,甲原本五棟房地都可按千分之二稅率課稅,但限制夫妻(包括成年子女與直系尊親屬)只能在一處設籍後,甲的房地產有近半數要按較高的千分之十稅率繳稅,稅負自然較以往上升許多。
財政部是依據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達成的共識,決定對高房產持有人利用設籍便利,充分享受低稅率優惠現象予以限縮。財政部認為,夫妻共同生活於一處是人之常情,因此亦應同設一戶較為合理。
儘管如此,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的民眾,想要節稅仍要靠尋找設籍親屬,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尊親屬名下若無自有房產,仍是目前優先辦理設籍的首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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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針對房價偏高問題再度出手,相關官員透露,央行匯集各銀行提供的豪宅及投資客定義及放貸條件後,昨(11)日發出說帖,建議由金管會及銀行公會建立一致規範,避免因為各銀行條件不一,出現認定上的疑慮。
消息人士解釋,央行主要是希望銀行對投資客及豪宅的認定標準有一致性規定;至於放貸成數或利率,基於利率自由化及市場競爭,仍由各銀行自行決定。
銀行公會也已請專家學者參考國外作法,並以國內房市及經濟情況為基準,訂定認定原則,包括總價或市價多少以上算豪宅、持有幾棟房子應視為投資客,未來將訂定標準。
為回應主管機關要求,包括台灣銀行在內的八家公股行庫,昨天也發布新聞稿,強調會限縮對投資型和高價房貸的授信條件。
銀行主管指出,台銀是龍頭銀行,常被認為是政策傳令兵,台銀首度針對投資客定義和貸放條件發新聞稿,各銀行難免也要跟進配合表態。
根據八大行庫昨天公布的豪宅及投資客定義,多數定義名下有第二戶以上房子,便算是投資客,貸款成數最高七成,利率則較一般房貸高出0.25至0.5個百分點。
至於豪宅的認定,台北縣市除了台銀以8,000萬元為基準,其他行庫均以1億元為準;其他地區則是5,000萬元,華銀及彰銀還加上坪數限制,強調超過100坪才算豪宅。各銀行對豪宅貸放成數介於六至七成,利率則比一般房貸高0.3至0.5個百分點。
兆豐銀指出,針對1億元以上的豪宅貸款最高核貸六成,且不提供只付利率不還本金的寬限期;若屬投資型房貸,也就是非自用住宅,目前兆豐銀僅對台北市及台北縣捷運周邊房屋核貸,貸款成數最高七成,利率按一般房貸利率加碼0.2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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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屋族要享受稅法提供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的優惠,前提是在重購自用住宅用地時,必須名下已持有日後將出售不動產,否則將因不符換屋條件,無法享有退稅利益。
舉例說明來說,甲去(98)年12月20日,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了一筆自用住宅土地。甲的配偶乙則在今(99)年1月5日,將自己名下的台北縣永和市自用住宅土地贈與給甲。
受贈土地後,甲在今年2月15日,將配偶乙贈與他的永和市土地出售,甲買進大安區土地,出售原由配偶乙持有的永和市土地,財政部說,甲不屬於換屋,不符合退稅條件。
財政部解釋,由於甲在去年12月20日時,買下的是台北市大安區的自用住宅土地,出售的永和市土地則屬配偶乙所有。因為甲出售的是受贈土地,等同去年12月20日買進大安區的土地時,名下並未持有將要出售的永和市土地產權(甲是在隔年1月5日才受贈),因此甲買進大安區土地,只是單純購地行為,並非換屋需求。
依據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先在他處購買自用住宅用地,二年內出售其原有自用住宅用地,為避免因課徵土地增值稅,降低民眾重購土地能力,所有權人可就其已納原有自用住宅用地的土增稅額度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數額。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這項重購退還土增稅優惠,需以在他處購買自用住宅用地時,納稅人名下已持有將出售的自用住宅用地為限。
以甲為例,財政部說,若甲當時購買台北市大安區自用住宅用地,是以配偶乙的名義購買,乙再直接出售其位於永和市的房產,即可符合在「他處購買(大安區)自用住宅用地時,名下已持有將出售(永和市)的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即屬換屋行為,可以申請重購退稅。
或者甲在98年購入大安區土地,二年內再出售大安區土地,並另購一筆自用住宅土地,且新購土地價格高於大安區自用住宅用地時,也可以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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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前交屋潮,除要面對房屋可能有部分瑕疵的糾紛之外,最糟糕的狀況就是交屋前、房子被法院查封、賣方人也跑了,買方辛苦錢被捲走,房仲業者表示,預防狀況只能做在前,最好找有成屋履約的房仲業者,萬一房子被查封,還有仲介業者可以一起商量。
■ 存履約保證戶 查封全額退還
  所謂的履約保證指的是買方把錢存到指定戶頭中,並非賣方私人戶頭,一直到過戶後、才能將該筆金額轉給賣方,對賣方比較不利的就是會晚拿到賣屋款項,萬一急著要用錢、很不方便,但對買方來說,履約保證就相當有保障,萬一在過戶前房子被查封了,之前繳的前款可以全數退回。
  中信房屋表示,房屋買賣交易流程通常區分為:簽約、用印、完稅、交屋四個階段,而「完稅」這個階段常是發生變數的重要關鍵點,一般代書都會為買方在過戶前嚴加把關,掌握完稅後的過戶時間點,若是沒有履約保證,只能請代書多關照。
■ 賣方落跑 進入債務協商
  住商不動產表示,萬一真的很倒楣,買賣交易是跟屋主自己成交,沒有透過仲介,在過戶前房子被查封、屋主捲款落跑,就只能進入債權人協商的機制。
  住商不動產指出,買方可以向法院查詢債權人是誰,開始協調債權人欠款多少,如果欠款比較少、或許可以協商過戶;若是超過價款,就要趕緊終止合約,向法院聲請參與債權人其他財產分配,但實務上來說難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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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併改制後,核課地價稅的累進起點地價將因而變動,造成有些人要多繳些地價稅,有些人會少繳。台中市長胡志強與台中縣長黃仲生昨(28)日決議,為被加稅者請命,邀集其他合併改制縣市,共同建請財政部,准予減徵因合併而增加的地價稅額至民國102年。
財政部昨天指出,現行法規沒有因應縣市合併導致地價稅負增加的減徵依據,能否減徵需視地方政府實際提出的建議再決定。
台中縣、市地方稅務局指出,目前台中市累進起點地價為282萬元,台中縣為102.2萬元,預估合併後累進起點地價為153萬元。
縣市合併後,原台中市土地持有人適用的累進起點地價較原來低,導致稅額增加;原台中縣土地持有人恰相反,適用的累進起點地價較原來高,稅額減少。而原在兩縣市分別持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兩張稅單合併後,整合歸戶為一張,其課稅地價總額將隨之提升,地價稅額也將大幅提高。
財政部認為,若要求稅負不能增加,那麼合併後地價下跌的土地所有人,也不應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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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研議開徵豪宅稅外,稅捐處也規畫提高「路角地」的房屋稅,也就是轉角處的一樓住宅和店面,也要加稅,稅捐處強調,加稅是為了公平,而非增加稅收。
原本稅捐處規畫提高「路角地」的房屋稅,主因是部分「路角地」屬黃金地段,不適合一般的稅率,原本的規畫,商業使用的路角地店面房屋稅,才要調整,但現在住宅用的路角地房屋稅也打算要調整,市府正著手研議中;另外,獨棟別墅部分,目前並未列入豪宅稅課稅的目標。
由於都會區房價高漲為十大民怨第1名市府認為豪宅扮演領頭羊角色,帶領房價往上衝,一般市民大感吃不消,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都致力於研擬對策,抑制高房價。
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指出,早在97年底即認為豪宅與一般住宅的房屋評定現值相差無幾,以市價動輒億元的豪宅來說,稅負相對偏低,提出豪宅應該「核實課稅」,但當時適逢金融海嘯,經濟蕭條,當時都以降稅措施為主,才停了一年。
他指出,事隔1年,經濟逐漸復甦,加上兩岸合作、台商返鄉購屋潮以及富人藉遺贈稅合法避稅等因素,豪宅再度掀起一波熱潮,對豪宅應核實課稅的主張,獲得共識,也受到財政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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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人觀念裡,有句話根深蒂固說「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這也反映出中國人趕在農曆年前成家的注重,以至於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就是年前購屋旺季,不過房仲業者提醒購屋族,買屋千萬不要衝動行事,簽約前一定要多問、多看與多想,避免買到不合適的房子,而造成困擾。
■ 買屋勿衝動 看清楚看明白
  房仲業者表示,許多首購族買屋前沒想清楚,導致買屋反悔的情況常發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購屋前除了要蒐集區域資訊之外,產品適不適合自己也很重要,交通、生活機能能否接受,最好都要再三思考, 確定產品吻合後,再徵詢家人或是親友建議。
  除了要多想之外更要多看,簽約前要看清楚不動產說明書,注意產權無誤,千萬不要買到產權不清的房屋,此外,屋況也要看清楚,注意有無漏水或是海砂瑕疵。
■ 旁敲側擊 蒐集環境資訊
  日前發生一起案例,買屋入住後發現半夜有怪聲,經向鄰居打聽後才發現自己買到凶宅,雖然事後獲得賠償,但是嚇得連夜搬家,房仲業者表示,房價與機能都可以靠網路打聽,但是有時實際的屋況賣方自己可能都不清楚。
  購屋前可以向周邊鄰居打聽環境情況,掌握越多資訊,就可以降低買到瑕資屋的機會。不過更重要的還是要委託知名品牌房仲,購屋安全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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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季來臨,民眾開始整理報稅相關文件,不過要提醒民眾,家中建物不論有無經核發建造或是使用執照,都必須依法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以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當作課徵對象,所以即使沒有建照的房屋、沒有使用執照或是沒有辦妥保存登記的建築物,仍須繳納房屋稅。
  而所謂的「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指的就是未經核發建造或使用執照,或雖領有使用執照但未到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的房屋,而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也是屬於房屋的一種,所以當此類房屋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六種移轉行為時,亦均須依規定申報繳納契稅。
  所以買賣雙方在簽訂契約的30日內,最好盡速完成契稅申報,如果匿報、逃漏的情況,將遭受罰鍰,有任何問題,最好直接向稅務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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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會區房價攀升的狀態下,花大錢買下房子更要加強風險意識,舉凡住宅火災、地震、家中動產損毀等,甚至是一家之主發生意外時,家中成員不致於被房貸重擔壓垮,專家建議必備3大險種,可做為居家防護:
 一、居家綜合險,可補足住宅火險、地震險的陽春保障: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指出,房地產屬於長期持有財,因此台灣房屋與美亞產險異業合作,推出成交客戶可送半年期住宅地震險,購屋人可省下675元。
 而住宅火災的發生次數,高居建築物火災之冠,但一般人擁有住宅火險的保障,大多是因銀行房貸要求而投保,一旦房貸繳清,幾乎不再續保,因此要加保「居家綜合險」補足保障。
 二、房貸壽險,當負擔生計的一家之主發生意外時:根據法國巴黎人壽的調查,30歲至39歲族群多因成家立業而首購房子,而大額且長期的房貸債務,一旦發生意外時,將是影響家人生活品質的重大變數。
 三、中古家電修復保險,所有品牌皆可理賠:使用半新不舊的中古家電,最大困擾就是維修的服務及費用支出,美亞產險首創業界推出「中古家電健保卡」,針對已過保固期的中古家電,1年保費約支付2,300元至4,800元就可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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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市場熱度延燒,在首購族買屋實力轉弱的情形下,換屋族成為市場主流,作為換屋族,考量和需求都已經和首購族不大相同了,那麼,在買屋時要注意哪些細節呢?
■ 經驗豐富優勢多 選對區域好換屋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執行長邱太(火宣)表示,換屋族通常本身都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加上過去都有購屋經驗,對經紀人來說,是一群不用再教育的客戶,換屋者對於自己的預算了然於心,對住宅也描繪了希望的藍圖,因此也是最挑的一群,往往東看西看,房價越看越高,最後錯過了購屋時機,是相當可惜的。
  也因此,可以先就價格部分擇定區域,再乘以坪數推算出總價是否符合預算。如果總價低於區域推薦物件行情,可以將物件下修一級,如電梯大樓改買華廈或公寓,重點是,不要買自己負擔不起的房子。
■ 以屋換屋負擔輕 買方可做新房東
  有不少換屋族其實只有名下一棟房子,但因為財務問題不想支付兩處的房貸,而選擇同時買屋賣屋的換屋模式,因此在換屋時往往會遇到舊屋已經賣掉,新房子卻還找不到的狀況。
  中信房屋企劃部副理江龍名建議,這時候原屋主可以和新屋主商量延後交屋,或者是支付新屋主房租,暫時住在舊房子裡慢慢找新居。江龍名說,這樣的好處是不需要另外支付一筆搬家的費用,而住在原來的環境中,沒有適應環境的困擾,找屋的過程也不至於產生太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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