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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昨(4)日最新出爐的土地稅法說帖,提出重課地價稅,政府需考慮「三不」以及實價課徵土地增值稅將產生「四害」的主張,說明「對房地產課重稅,受傷的是全民大眾。」預期近日內向行政院、以及財政部、經建會等政府主管機關提出建言陳情。

這份由中華民國建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光祥、台北市建開公會理事長吳寶田署名的「土地稅法」建言白皮書,主張若重課地價稅政府宜「三不」,實價課徵土增稅則產生「四害」。因此,建請政府宜考慮更週延的政策。

王光祥首先開宗明義指出,財政部考慮重課地價稅,不過建築業建議政府要「三不」,並直指「用市價課徵地價稅,750萬戶人民及產業首先遭殃。」建議政府,第一,不應該用重稅讓人民負擔「沒有實現的價格」;第二,不應該用重稅懲罰留在國內產業與置產民眾;第三,不應用重稅造成全民資產與擔保品估值縮水。

其次,也提出重課土增稅的「四害」,妨礙交易,死水必腐。若改以「實價」為認定標準,因認定困難(土增稅的課徵,除了買賣外,還有贈與、遺贈、交換、判決移轉、共有物分割等情形),冗長的核課程序,將嚴重影響不動產的流動性,且稅捐稽徵不合理。

未來可能產生第一害是妨害金融穩定。

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分析,金融機構主要係以不動產作為抵押擔保對象,查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2項規定「土地增值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致經法院拍賣的土地,須先將土地增值稅扣除,餘額方能分配予債權人,如土地增值稅提高,金融機構受清償部分減少,將造成金融機構面臨壓力。

二害則是妨害民眾換屋、提高都市更新屋主的稅賦。

三害為妨害交易流動,土增稅屬於機會稅,重稅容易產生閉鎖效應(Lock-in effect),影響土地資源流通、及周邊相關稅收。

第四害,則將妨害購地改良都市土地供給彈性會因時間的延長、呈遞增的現象。尤其台北市,土地市場向來供給彈性非常小,只要供給曲線是一條正斜率的曲線,做為交易稅的土增稅勢必會視供給彈性大小、或多或少轉嫁給平民百姓負擔。土增稅採取重稅的結果,反而加重購屋百姓負擔,也排擠購地企業的改良投入。

資料來源:中時房地產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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