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生的積蓄買房子,最怕就是購屋糾紛惹爭議,房子沒買到不打緊,最後還賠上辛苦賺的血汗錢,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建議,要先詳細了解相關法令,不要貿然下訂,以免悔不當初!

■ 購屋糾紛日增 委託地政士最可靠

  根據內政部統計,94~95年第一季共計1有216件房地產糾紛案件,其中588件是來自建商,557件來自仲介業,還有57件是來自代銷,到了96年就攀升到1316件,數量逐年提升,而糾紛引發的因素不外乎契約審閱權、房屋漏水、隱瞞重要訊息、交屋延遲、仲介公司欺罔行為、施工瑕疵等問題。

  「買房子前一定要先做好功課!」李永然建議,房屋買賣應該委託合法業者,如果消費者自己無法了解、確認房地產交易時的專有名詞及相關手續,可委託有地政士公會識別證的地政士,協助辦理簽約與產權移轉登記等事項。

■ 買屋先實地勘查 衡量能力再出手

  此外,無論是買購買土地、房屋,都應該親自到實地勘查,對標的物範圍內的各種情況詳加了解,最好要向左鄰右舍打聽一下,確知訊息的真偽。買賣中古屋,要注意出售者是否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如果不是屋主親自出售,至少要請對方先出示授權書,否則可能出現「無權處分」或「無權代理」的情況。

  而購買預售屋時,更應特別查明建商是否已經取得建築執照,包括開工、完工、交屋的日期與付款、貸款明細,都要細細計算清楚,並充分衡量自己的經濟能力,以免交屋後才發現付不出房貸,屆時斷頭損失更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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