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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市地重劃預定十月竣工,可產生六十公頃商業用地,面積大、交通四通八達,十分適合投資;縣長黃仲生十六日強調,期望藉由開發後,配合兩岸三通功能,成為一商業、會展中心。
為促進台中港地區的繁榮與發展,黃仲生上任後即將延宕卅幾年的台中港特定區市地重劃案,列入十大旗艦計畫;克服各項法令及都市計畫內容限制等困難,以及取得地主認同後,於九十四年十月十五日動工開發。
黃仲生表示,該重劃區有效利用五一.六六公頃,提供六○.六公頃商業土地,匯集成商業中心;配合三通及中科建設,提供充足的港口商業建設腹地,解決都市計畫樁位偏差問題。
黃仲生指出,配合台中港特定區內外開發重大建設,因應新的交通系統、都市結構,透過大面積開發限制、高度容積率及公有土地抵費地之集中分配,提供高度發展的潛力,期望藉由開發後,配合兩岸三通功能,成為一商業、會展中心。
新市鎮中心土地交換分合,提升經濟利用價值,重劃前三○四七筆土地,重劃後為六五九筆土地,集合分配留設抵費地及公有地,配合台中港區發展,落實市鎮中心功能,透過大面積的開發限制、高度容積率及公有土地抵費地之集中分配,提供高度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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