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

買方支付尾款,賣方將房屋騰空移交給買方使用,並以現場點交方式為之。

交屋流程
  • 代書至地政機關領取核發之新權狀
  • 產權登記完畢3日內通知買賣雙方交屋時間、地點
  • 買方備齊尾款、代書費、規費、服務費
  • 現場點交,完成手續
  • 取回權狀、本票、鑰匙、搖控器、住戶規約
若買方有貸款而賣方無代償,於交屋前
  • 通知賣方領取清償證明,交與代書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
  • 塗銷登記完畢2日內通知買賣雙方交屋時間、地點
注意事項
  • 予簽收尾款時同時點交房屋(最好能在房屋現場點交),且於點交時應檢視房屋有無漏水或其他瑕疵,附贈設備是否與契約簽訂相同,交付之鑰匙是否正確等。
  • 地價、房屋、水電、瓦斯、管理費應一併分算及找補清楚。可至管理委員會確認賣方是否仍有欠繳管理費情事。
  • 應向代書索取土地增值稅單正本、公契契稅單影本等文件。
其他
  • 清償─給付債權之標的以消滅其債之行為。清償人得請求返還借據或開據塗銷負債之字據。
  • 塗銷貸款─依土地登記規則登記之土地權利如抵押權,因權利之拋棄、混同、存續期間屆滿、債務清償、撤銷權之行使或法院之判決,致權利消滅時,由他項權利人或原設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出塗銷登記。塗銷貸款時應向原申貸銀行取回(作廢)借據、火險單正副本,並影印一份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作為憑證。

資料來源: 永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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